(本网讯)按照《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28号)通知要求,黑龙江煤监局各监察分局(站)会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全面安全“体检”、安全生产大检查、煤矿自检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平时监管监察执法掌握情况,逐一梳理分析每处煤矿的主要安全风险、薄弱环节以及存在的突出隐患问题,实行“一矿一册”建档,并对我省578处煤矿进行分类分级,其中:一级矿井93处,二级矿井218处,三级矿井267处。
通过对辖区煤矿进行分类分级,明确重点监管监察矿井,制定“一矿一策”监管监察措施,为实施对重点矿井的精准监察提供了坚实保障,切实提高监察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稿件来源:孙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