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了依法履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能,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分局于11月27日至28日由主要领导带队,出动监察执法人员32人次,对鹤岗市煤管局、煤矿安全稽查大队开展监督检查。
分局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指导意见》规定的检查内容,制定了12大项,68小项的检查表,分为5个小组开展检查工作,共发现各类问题25条。检查结束后,分局领导组织煤管局、煤矿安全稽查大队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召开通报会议,逐条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规范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
(图片、稿件来源:曹文魁、车亮)